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分制订方案调查摸底、宣传引导自查自纠、整治规范、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实施,旨在督促批发市场开办者、从事批发业务者(经销、代理、批发配送等)、食用农产品集中供应商(向企事业机关餐厅、学校食堂、厂矿食堂等实施集中配送的经销商)等食品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,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;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,规范经营行为;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,消除安全隐患,从源头上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;总结经验,建立食品批发环节监管长效机制。
本次行动将重点清理规范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、食用农产品集中供应商主体资格,加强对其经营条件、行为进行监督检查;以公众消费量大、风险度高的粮食制品、肉制品、食用油、乳制品、调味品、豆制品、生鲜食品、酒类、饮料、儿童食品、即食食品等为重点品种,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和频率,并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;同时,推进智慧监管信息技术等在食品溯源管理中的应用,构建源头治理长效机制。
《方案》指出,各地要把督导检查贯穿于行动的全过程,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;要采取组织暗查暗访、飞行检查等方式,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,加强指导与协调,推动工作落实;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,及时公布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果,曝光典型案例,震慑违法犯罪分子,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。
责任编辑:王一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