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教育部印发《关于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,分别授予585家单位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”称号,授予716名同志“全国模范教师”称号,授予895名同志“全国优秀教师”称号,授予80名同志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”称号,授予99名同志“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”称号。
其中,许昌市光明路小学荣获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”称号,许昌市建安区五女店镇二郎庙小学教师张艳娇荣获“全国模范教师”称号,许昌学院附属中学教师艾秀梅、许昌高级中学教师孙旭、襄城县库庄镇第二初级中学教师程亚峰荣获“全国优秀教师”称号,许昌市建安区第三高级中学党委书记、校长邓付申荣获“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”称号。
(声明: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,如是转载内容,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。如发现政治性、事实性、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,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。)
责任编辑:李丹